:::
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0 年度重訴字第 308 號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308號 原 告 茂迪股份有限公司
複 代理人 林世勳律師 陳秀嬋律師 被 告 妍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被 告 綠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孟恒 訴訟代理人 李子聿律師 主 文 事實及理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判決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言詞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為維護兩造權益,有再開辯論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勳煜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7 日
|
|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