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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1 年度司促字第 10179 號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10179號 債 權 人 尚鋐櫥櫃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富都鑫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周麗香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補富都鑫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及 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 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勿提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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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