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消債聲字第10號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000 號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債 權 人 台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法定代理人 曾慧雯
上列債務人因
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前經本院以110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3號裁定免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院於民國110年4月22日所為110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3號裁定應予撤銷。
債務人郭國樑不免責。
理 由
一、
按自法院為免責裁定確定之
翌日起1年內,發見債務人有虛報債務、隱匿財產或以不正當方法受免責者,法院得依債權人之
聲請或
依職權裁定撤銷免責,但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135條得為免責之情形者,不在此限,消債條例第139條定有明文。查
本件債務人於民國110年4月22日經本院以110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3號裁定應予免責,
上開免責裁定於110年5月12日確定。然債務人對其獨生女郭千華具狀起訴請求返還
借名登記之
不動產,本院因而發現債務人有隱匿財產之情,並依職權於111年2月22日,以
本案調查債務人有無應予撤銷免責裁定之情,並未逾上開
期間,
合先敘明。
㈠債務人前於109年5月21日依消債條例聲請清算,經本院109年度消債清字第29號裁定自109年6月19日開始清算程序,並由本院
司法事務官以109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34號進行清算程序,因債務人無財產足敷清償消債條例第108條所列財團費用、財團債務等,而於109年11月23日裁定清算程序終止,並送請本院職權裁定免責不免責,本院
乃於110年4月22日以110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3號裁定債務人應予免責等節,業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卷宗查核
無訛。
㈡債務人前於清算程序中,
迭表示無財產、無業、無固定收入、偶爾擔任臨時雜工、仰賴每月國保年金新臺幣(下同)4,493元生活等語(見消債清字卷第13、19、85頁,司執消債清字卷所附109年11月2日
陳報狀)。
惟債務人卻於109年8月5具狀對其獨生女郭千華起訴請求返還借名登記之不動產,債務人
起訴狀主張:伊為避免名下不動產遭債權人
強制執行,乃將伊名下如附表一、二所示
不動產借名登記於郭千華名下,又郭千華104年8月14日新開立之玉山銀行臺南分行帳戶(下稱系爭玉山銀行帳戶)係由伊使用,伊用來向他人借款購買股票,獲利後再還款等語,經本院以110年度重訴更一字第3號判決債務人之起訴駁回(見本院卷第151至162頁),債務人不服,提起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1年度重上字第128號判決認定:債務人與郭千華之間,就附表一編號3至8所示之不動產有借名登記關係,郭千華應將附表一編號3至8所示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債務人等語(見本院卷第181至202頁)。甚且,債務人與郭千華於訴訟中,均不爭執郭千華名下之系爭玉山銀行帳戶,係供債務人操作股票買賣之用(見本院卷第185頁),又系爭玉山銀行帳戶自000年0月間開立帳戶起至109年9月止期間,持續有頻繁之股票交易買賣,截至109年9月11日系爭玉山銀行帳戶集保股票庫存股票當日收盤資產總市值達280萬9,587元,另參酌系爭玉山銀行帳戶之交易明細,系爭玉山銀行帳戶絕大部分款項為債務人之自有資金(見本院卷第196、198頁)。 ㈢依上,債務人顯然隱匿財產,圖自己之不法利益,侵害債權
人權益,情節顯
非輕微,本院
爰依職權撤銷本院110年4月22日所為110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3號免責裁定。
三、次按債務人有隱匿應屬清算財團之財產;故意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為不實記載之行為者,法院應為不免責之裁定,消債條例第134條第2、8款定有明文。查本院110年4月22日所為110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3號免責裁定應予撤銷,已如前述。而債務人有隱匿財產、故意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為不實記載之行為,
核與消債條例第134條第2、8款不免責之事由相符,債務人復未證明經普通債權人全體同意免責,依
前揭法條規定,本院即應為不免責之裁定。
四、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淑惠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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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南市○區○○段000地號土地(面積:57平方公尺) | |
| 臺南市○區○○段000○號即門牌號碼臺南市○區○○路000巷0弄0號建物 | |
| 臺南市○○區○○段000000地號土地(面積2561平方公尺) | |
| 高雄市○○區○○段000地號土地(面積1880.76平方公尺) | |
| 高雄市○○區○○段00000地號土地(面積1平方公尺) | |
| 高雄市○○區○○段00000地號土地(面積1.01平方公尺) | |
| 高雄市○○區○○段000○號即門牌號碼高雄市○○區○○路000巷00弄0號4樓之2建物 | |
| 高雄市○○區○○段000○號即門牌號碼高雄市○○區○○路000巷00弄0號7樓之2建物 | |
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