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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2 年度司拍字第 15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拍字第15號
聲  請  人  計然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志偉 
代  理  人  蘇建榮律師
聲  請  人  梁順華 



相  對  人  陳映竹 



上列當事人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相對人陳映竹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墊款、票據、保證及違約金,設定新臺幣(下同)39,6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下同)121年5月2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相對人陳映竹於111年4月29日簽發面額22,000,000元、到期日為111年7月29日之本票(下稱系爭本票)1紙向聲請人借款(債權額比例:聲請人計然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為22分之12,聲請人梁順華為22分之10),並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為擔保,經登記在案。相對人屆期未依約清償,尚欠本金22,000,000元,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本票(授權書)、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等件影本及不動產登記謄本等為證。
三、相對人陳述意見略以:聲請人所提出之系爭本票,上戴到期日並相對人所填寫。且聲請人前提出系爭本票為債權證明文件聲請拍賣抵押物,經本院111年度司拍字第253號裁定駁回,由該事件裁定理由及卷內所附之本票影本,亦可查明當時本票並未記載到期日。聲請人現所提出之系爭本票,其上之到期日顯非相對人所填載,而係聲請人所偽造。又相對人借款時已經聲請人預扣1年以上利息,而借款今不到1年,抵押權擔保確定日期亦設定為121年5月2日,本件債權顯尚未屆清償期,聲請人偽造本票清償日,實欲藉此取得不當利益,其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等語。
四、查,聲請拍賣抵押物係屬非訟事件,於最高限額抵押,法院須就抵押權人提出之文件為形式上審查,如認其有抵押權登記擔保範圍之債權存在,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即應為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債務人或抵押人對抵押債權之存否如有爭執,應另循訴訟途徑以謀解決(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631號裁定意旨參照)。本件聲請人業已提出相對人為發票人之本票(暨授權書)影本,上載到期日為111年7月29日,且陳報已於111年10月12日提示系爭本票等,經形式審查認定債權存在且已屆清償期。至相對人與聲請人間之利息約定、是否預扣利息、到期日是否係偽填等則屬實體事項,非本件非訟程序所得審究,相對人應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從而,本件聲請人提出本票(暨授權書)影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登記謄本等文件,經本院就其所提出書面進行形式審理,其聲請拍賣抵押物,於法尚無不符,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1  日
                            司法事務官 張榕勝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                           112年度司拍字第000015號
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縣市
鄉鎮市區
地號
平方公尺
001
臺南市
善化區
善成段
742-6
66.48
1000分之331
002
臺南市
善化區
善成段
742-11
119.25
全部
003
臺南市
善化區
善成段
742-12
140.47
全部

附表(建物)︰                                             112年度司拍字第000015號
編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附屬建物
權利
範圍












屋頂
突出物




主要
建築
材料




001
696
臺南市○○區○○路000號
臺南市○○區○○段000000地號
4層樓房
鋼筋混凝
土造
95.09
82.13
39.07
39.05
8.93
264.27
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
18.83
平方公尺
全部
002
697
臺南市○○區○○路000號
臺南市○○區○○段000000地號
4層樓房
鋼筋混凝
土造
78.85
69.60
34.24
36.20
8.52
227.41
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
14.86
平方公尺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