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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81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816號
原      告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訴訟代理人  季佩芃律師

被      告  林盈秀 
            林煜嵐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莊依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原定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30分準備程序期日取消。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5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5   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