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元以下,四捨五入
一、第一審訴訟費用9,790元負擔:聲請人負擔4,350元,相對人連帶負擔5,440元
(一)一審確定部分(即764,430元)之訴訟費用額6,257元
計算式:1,196,130-431,700=764,430
9,790÷1,196,130×764,430=6,257
依第一審判決關於訴訟費用諭知,相對人連帶負擔10分之7即4,380元,餘1,877元由聲請人負擔。
(二)二審確定部分(即相對人上訴部分431,700元)之訴訟費用額3,533元
計算式:9,790-6,257=3,533
依第二審判決關於訴訟費用諭知,相對人連帶負擔10分之3即1,060元,餘2,473元由聲請人負擔。
☆聲請人負擔1,877+2,473=4,350元
相對人連帶負擔4,380+1,060=5,440元
二、第二審訴訟費用7,830元負擔:聲請人負擔5,481元,相對人連帶負擔2,349元
依第二審判決關於訴訟費用諭知,相對人連帶負擔10分之3即2,349元,餘5,481元由聲請人負擔。
三、綜上,本件訴訟費用17,620元,
聲請人負擔9,831元(4,350+5,481=9,831)。
相對人連帶負擔7,789元(5,440+2,349=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