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訴字第1264號
上 訴 人 陳榮輝(CHEN, JUNG-HUI)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即原告邦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服務
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本院民國114年5月23日所為之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
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4,941,600元,應徵第二審上訴
裁判費89,12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命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參和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