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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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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4 年度除字第 27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70號
聲  請  人  林張麗貞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3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上開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9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丁婉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
                書記官 康紀媛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270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慶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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