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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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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度訴字第 66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6 月 08 日
裁判案由: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667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孫晨瑀  
            洪敏智  


被      告  郭人豪  
            郭黃千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淑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
                書記官 洪培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