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一九五號
上 訴 人 甲○○
被
上訴人 中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右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
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台南簡易庭九十年七月三
日所為第一審判決(八十九年度南簡字第一一00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由受命法官莊玉熙行
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四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審判長法 官 周素秋
~B 法 官 蘇清水
~B 法 官 莊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