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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91 年度訴字第 49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91 年 09 月 17 日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九三號   原   告 竣貿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甲○○   被   告 佳暉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月一日上下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 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七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何清池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七  日 ~B法院書記官 許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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