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南簡易庭 106 年度南小字第 107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裁判案由:
清償現金卡消費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                   106年度南小字第1072號 原   告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訴訟代理人 姜雀懸 被   告 陳縣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現金卡消費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6 年11 月8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捌仟零貳拾玖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 一月七日起至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八 點二五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一日起至民國一○ 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並自 民國一○四年九月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五計 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 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前向訴外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萬泰銀行)申請現金卡使用,約定借貸利率按週年利率18 .25%計算,若未於約定繳款日繳足最低應繳金額者,當月應 收利息改以週年利率20% 計算,詎被告自民國95年2 月11日 起即未依約清償,尚積欠新臺幣(下同)68,029元,迭經催 討均未獲置理。嗣萬泰銀行於96年4 月20日將上開債權讓與 原告(原名萬榮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104 年12月14日 更名為萬泰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並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5 條第1 項1 款、第18條第3 項規定,將債權讓與之事實登報 公告,而對被告生債權讓與效力。為此,爰依現金卡使用契 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 文第1 項所示。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 述。 四、原告所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小額循環信用 貸款契約、交易明細表、債權讓與證明書、民眾日報債權讓 與公告、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債權計算書為證(見10 6 年度士小字第954 號卷第5 頁至第9 頁、本院卷第22頁) 。而被告既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答辯 以供本院斟酌,惟依上開證據,已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現金卡使用契約,請求被告給付68,029元 ,及自95年1 月7 日起至95年2 月10日止,按週年利率18.2 5%計算之利息,暨自95年2 月11日起至104 年8 月31日止, 按週年利率20% 計算之利息,並自104 年9 月1 日起清償日 止,按週年利率1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依小額訴訟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20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七、末按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小額訴訟,法院為訴 訟費用之裁判時,應確定其費用額,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 436 條之19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核本件訴訟費用為1,00 0 元(即第一審裁判費),依上開規定,自應由敗訴之被告 負擔,爰依職權確定本件訴訟費用之負擔如主文第2 項所示 。 八、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 本院斟酌後,認為與本件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予逐一論 列,附此敘明。 九、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 之23、第436 條第2 項、第385 條第1 項前段、第78條、第 436條之19第1 項、第436 條之20,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臺南簡易庭 法 官 王鍾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 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 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千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