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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南簡易庭 112 年度南簡字第 1082 號民事裁定
112年度南簡字第1082號 原 告 沈威志
被 告 昇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 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理 由 一、 按法院於 言詞辯論終結後, 宣示判決前,如有必要得命 再開言詞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為維護 兩造權益,有 再開辯論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陳 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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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