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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南簡易庭 114 年度南簡字第 8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3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分期買賣價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
114年度南簡字第82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  
訴訟代理人  白苡琳  
被      告  劉東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02,800元,及其中新臺幣96,208元自民國113年8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新臺幣6,592元自民國113年10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均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630元由被告負擔,並應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13年間以分期付款買賣之方式,向如附表所示之特約商訂購商品,並簽立zingala銀角零卡分期付款申請暨合約書(下稱系爭合約)辦理分期,約定之期數、分期總額、期付金額、分期起訖日如附表所示,倘有遲延付款,依系爭合約第10條約定,剩餘未清償金額視為全部到期,被告並應給付自遲延繳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遲延利息。詎被告實際僅繳付如附表所示之期數即未再按期付款,各訂購商品之剩餘未繳金額及其遲延利息起算日如附表所示,剩餘未繳金額合計為新臺幣(下同)102,800元。因特約商已將上開分期付款之買賣價金債權讓與原告,並於締約當時通知被告,而被告迭經原告通知
  ,迄未清償,爰依系爭合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清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為聲明或陳述。
四、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合約與分期付款繳款明細等件為證(本院卷第19至67頁),且被告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是本院調查證據之結果,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
  。從而,原告依系爭合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五、本件訴訟費用為原告支出之第一審裁判費1,630元,依法應由敗訴之被告負擔,並應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法定利率即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爰依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項、第91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確定被告應負擔之訴訟費用額。
六、本件係屬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規定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陳䊹伊
上列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附表:
編號
特約商
訂購商品
期數
分期總額
期付金額
分期起訖日
實際繳付期數
剩餘未繳金額
遲延利息起算日
1
金牛頓藝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irPods Pro第2代搭配MagSafe充電盒USB-C
18
7,413元
412元(首期409元)
自113年8月25日至115年1月25日
2期
6,592元
113年10月25日
2
金牛頓藝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irPods Pro第2代搭配MagSafe充電盒USB-C
12
7,697元
641元(首期643元)
自113年6月25日至114年5月25日
2期
6,410元
113年8月25日
3
明谷通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Apple原廠AirPods Pro2-USB-C無限耳機
18
7,420元
412元(首期416元)
自113年6月25日至114年11月25日
2期
6,592元
113年8月25日
4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Apple蘋果iPhone15  
128G 6.1吋智慧型手機
24
29,536元
1,230元(首期1,246元)
自113年1月25日至114年12月25日
7期
20,910元
113年8月25日
5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Apple蘋果iPhone15 Plus 256G 6.7吋智慧型手機
24
36,399元
1,516元(首期1,531元)
自113年1月25日至114年12月25日
7期
25,772元
113年8月25日
6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Apple蘋果iPhone15 Plus 256G 6.7吋智慧型手機
24
36,399元
1,516元(首期1,531元)
自113年1月25日至114年12月25日
7期
25,772元
113年8月25日
7
玩樂商行
Apple Watch S9 GPS版41 45mm
18
13,828元
768元(首期772元)
自113年4月25日至114年9月25日
4期
10,752元
11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