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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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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9 年度上字第 8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字第84號 上 訴 人 即反訴原告 佳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茂鍾 訴訟代理人 曾怡靜律師       曾平杉律師       楊永成律師       陳恪勤律師 上開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太平洋紡織技術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 款事件,提起反訴,查本件反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2,000萬元,應徵反訴裁判費28萬2,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 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七日內,逕向本院補繳反訴裁判費28 萬2,000元,逾期即駁回其反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翁金緞                    法 官 黃義成                    法 官 藍雅清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