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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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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13 年度上易字第 8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82號
上  訴  人  遊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智揚 
上訴人    愛好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印家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余玟慧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方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