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度訴字第 535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區域計畫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535號 原   告 九龍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蘇有仁(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王韻茹律師 被   告 新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朱立倫(市長) 訴訟代理人 黃文志       朱佳顯 上列當事人間區域計畫法事件,原告不服內政部中華民國107年3 月1日台內訴字第1060431494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於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35號行政訴訟裁判確定前,停止訴訟 程序。   理 由 一、按行政訴訟之裁判,除前項情形外,有民事、刑事或其他行 政爭訟牽涉行政訴訟之裁判者,行政法院在該民事、刑事或 其他行政爭訟終結前,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行政訴訟法 第177條第2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訴外人訢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訢宏公司)為從事紡織 業,於民國99年4月30日起向原告承租坐落新北市○○區○ ○段○○○段0000000000000號土地及其上廠房(門牌: 新北市○○區○○街○○○巷○號)作布之印染整理使用,並領 經濟部核發之工廠登記證(編號:00-000000-00)在案。嗣 因該廠區範圍內土地不敷使用,訢宏公司依興辦工業人使用 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下稱審查辦法)第 10條規定,向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經發局)申請利 ○○○○○○市○○區○○段○○○段00000000000號土 地設置污染防治設備毗連擴展計畫,案經被告審查,核認符 合規定,以105年3月25日新北府經工字第1050528065號函( 下稱被告105年3月25日函)同意訢宏公司所申請之擴展計畫 ,並以同年4月21日新北府經工字第1050684621號函(下稱 被告105年4月21日函)檢送所核發之工業用地證書在案。嗣 訢宏公司於105年5月13日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 、第31條規定,檢具工業用地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將上開崁腳小段142、142-71地號內部分(面積合計0.4994 公頃)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同區丁 種建築用地、交通用地。案經105年8月4日新北市非都市土 地使用編定審議小組會議決議:「本案核准變更編定為同區 丁種建築用地、交通用地,俟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及完成 地籍分割,加註各局審查意見之附款條件,再辦理變更編定 異動。」被告爰以105年8月10日新北府地管字第1051521776 號函(下稱原處分1)核准變更編定,並加具附款;後經訢 宏公司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及完成地籍分割(分割出142- 105地號),被告乃以106年4月11日新北府地管字第1060661 183號函(下稱原處分2)同意大湖段崁腳小段142、142-71 及142-105地號(面積合計0.4994公頃,下稱系爭土地)辦 理編定異動,並加具附款。原告不服,提起訴願,遭決定不 受理,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三、經查:被告作成之原處分1及原處分2,係以被告105年3月25 日函及被告105年4月21日函為基礎(即前提要件),故原告 就被告105年3月25日函及被告105年4月21日函所提行政爭訟 之結果,為原處分1及原處分2是否應予撤銷之先決問題。茲 因原告不服被告105年3月25日函及被告105年4月21日函,向 本院提起行政訴訟,現由本院以107年度訴字第235號審理中 ,宜待上開行政爭訟結果為何,再決定如何處理本件行政訴 訟,以免發生裁判結果互相矛盾之情形,故本院認在關於10 7年度訴字第235號行政訴訟裁判確定前,有停止本件訴訟程 序之必要,爰依上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0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許瑞助   法 官 洪慕芳 法 官 許麗華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 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可欣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