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1123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公平交易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123號 原   告 天誠混凝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謝福成(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張志明 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複 代理人 林殷廷 律師 被   告 公平交易委員會 代 表 人 黃美瑛(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劉栖榮       洪進安       連珮君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公平交易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民國10 9年6月15日下午三時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9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