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576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03 日
裁判案由:
電信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576號 原   告 台灣互動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王志隆(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葉慶元 律師 複 代理 人 卓翊維 律師 被   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代 表 人 陳耀祥(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李明忠       李獻德       李元德 律師 參 加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謝繼茂(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楊大德 律師       方瑋晨 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廖國翔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電信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羅 月 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陳 又 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