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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581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18 日
裁判案由:
建築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81號 原   告 竹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耕瑋(董事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黃志國 律師       陳淑芬 律師 被   告 基隆市政府 代 表 人 林右昌(市長) 訴訟代理人 傅俊昇       蔡瀚逸 上列當事人間建築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0年2月3日辯論終 結在案。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 程序,並訂於民國110年3月22日下午3時20分於本院第一法庭續 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8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楊 得 君                    法 官 鄭 凱 文                    法 官 黃 莉 莉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8  日                   書記官 鄭 聚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