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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停字第 60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21 日
裁判案由:
聲請停止執行
臺北高等行政法裁定                     110年度停字第60號 聲 請 人 DINH ANH NGOC(丁英玉) 聲 請 人 盤隆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梁雪麗(董事長)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勞動部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依行政訴訟法 第98條之5但書規定,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聲請人 繳納,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以內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1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程怡怡                   法 官 鍾啟煒                   法 官 李君豪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 樓琬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