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訴字第988號
原 告 荷蘭商TBC HOLDINGS B.V.
代 表 人 Brian McKinley
原 告 荷蘭商HARVEST CABLE HOLDINGS B.V.
代 表 人 Somnath Adak
謝祥揚 律師
被 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代 表 人 陳耀祥(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葉奇鑫 律師
孔德澔 律師
訴訟代理人 許心瑀
參 加 人 大大數位匯流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戴永輝
訴訟代理人 劉家君 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因有線廣播電視法事件,業經本院於112年5月18日
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
參加人及原告均具狀期望
再開辯論,裨益試行和解,經徵詢
被告之同意後,
爰命再言詞辯論,再行
準備程序。並定112年6月19日上午10時整(於第7法庭)為準備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1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心弘
法 官 林妙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簡若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