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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1 年度訴字第 1396 號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1396號 原 告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文惠 劉素吟律師 戴丞偉律師 被 告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代 表 人 高寶華 訴訟代理人 劉師婷律師 洪暄祐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勞動基準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4日 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釐清之處, 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審判長法 官 蘇嫊娟 法 官 劉正偉 法 官 魏式瑜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林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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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