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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1 年度訴字第 582 號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582號 原 告 正泰環保實業有限公司(原政泰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凱菱(董事)
複 代理 人 張君宇 律師 被 告 環境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代 表 人 薛富盛(部長)
訴訟代理人 潘正芬 律師 陳修君 律師 本件 當事人間廢棄物清理法事件, 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法 官 吳坤芳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書記官 何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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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