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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系統更新將於9/19-9/20每日上午6時至12時進行,期間如無法正常查詢,請點選「重新整理」,系統將自動切換至其他主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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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4 年度訴字第 423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8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獎懲等
臺北高等
行政法
院
裁定
高等
行政訴訟
庭第七庭
114年度訴字第423號
抗 告 人 郭明郎
即 原 告 1號(
送達
地址:新北市樹林區
新興街19巷34弄22號5樓)
訴訟代理人
戴君豪
律師
上列
抗告
人因與
相對人
新北市樹林區樹林國民小學間獎懲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24日本院114年度訴字第423號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
裁判費
新臺幣1,000元,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0 日
審判長法 官 林家賢
法 官 郭淑珍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0 日
書記官 何閣梅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