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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金訴字第 1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銀行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金訴字第1號 第 三 人 戴壟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彭芙美 本院108 年度金訴字第1 號被告陳宏棟違反銀行法案件,裁定如 下: 主 文 戴壟國際有限公司應參與本案沒收程序。 理 由 一、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 ,依其規定。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因下列情形之一取得犯罪所得者,亦同:一、明知他人違 法行為而取得。二、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 對價取得。三、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為,他人因而 取得。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收時,追徵其價額。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犯罪所得,包括違法 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犯罪所得已 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 之1 定有明文。次按,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 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第三人未為聲請,法院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 人參與沒收程序,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12第1 項、第3 項 亦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被告陳宏棟涉嫌違反銀行法 第125 條提起公訴,並以第三人戴壟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戴 壟公司)名下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係自陳宏棟因上開違法行 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聲請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2 項規定宣告沒收及追徵其價額,現正由本院以108 年度 金訴字第1 號違反銀行法案件審理中,有臺灣臺北地方檢察 署107 年度偵字第28124 號起訴書及本院108 年度金訴字第 1 號違反銀行法案件109 年2 月25日言詞辯論筆錄可查。茲 因戴壟公司名下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有被沒收可能。而戴壟 公司並非本件刑事訴訟程序之被告,亦未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或陳明不提出異議,為保障壟公司之權益,爰依刑事訴訟法 第455 條之12命戴壟公司參與沒收程序,並就沒收其財產之 事項準用告訴訟上權利。 三、本院108 年度金訴字第1 號違反銀行法案件前已訊問相關證 人,本院擬於民國109 年3 月10日下午2 時,在本院第一法 庭,就沒收事項進行辯論,戴壟公司得事先以書面或於上開 期日到場陳述意見,並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惟若戴壟公 司經合法傳喚或通知而不到庭者,本院得依依刑事訴訟法第 455 條之17規定,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12第3 項前段,裁定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5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江俊彥 法 官 林彥成 法 官 林勇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意禎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5 日 附表: 戴壟國際有限公司應受扣押之財產 ┌────┬────┬──────┬─────────┬──────┬──────┬──────┬────┬──┬─────┐ │應受扣押│統一編號│ 不動產地址 │建號 │建物持分 │建物所在地號│土地持分 │登記日 │登記│備註 │ │裁定之人│ │ │ │ │ │ │ │原因│ │ │ │ │ │ │ │ │ │ │ │ │ ├────┼────┼──────┼─────────┼──────┼──────┼──────┼────┼──┼─────┤ │戴壟國際│00000000│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區○○段│ │ │ │ │ │ │ │有限公司│ │基河路15號18│四小段43008 建號 │1/1 │ │ │ │ │ │ │ │ │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區○○段│ │ │ │ │ │ │ │ │ │基河路15號 │四小段42981 建號 │1120/100000 │ │ │ │ │上海商業儲│ │ │ │ │ │ │臺北市士林區│1115/100000 │106/9/21│買賣│蓄銀行設有│ │ │ │ │ │ │光華段四小段│ │ │ │最高限額抵│ │ │ ├──────┼─────────┼──────┤590 地號 │ │ │ │押權擔保債│ │ │ │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區○○段│ │ │ │ │ │權金額 │ │ │ │基河路21號 │四小段42982 建號 │1120/100000 │ │ │ │ │55,640,000│ │ │ │ │ │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區○○段│ │ │ │ │ │ │ │ │ │基河路23號 │四小段42983 建號 │4/22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