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重附民字第47號
原 告 廣昌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陳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同
被 告 陳同
賈文中
侯西峰
何小棟
侯嘉麒
李宛螢
侯淳淯
被 告 漢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哲雄
被 告 蔡哲雄
被 告 友神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文賢
被 告 威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凃佩勳
被 告 凃佩勳
游仁貴
蕭子邦
高天來
江昆鴻
王世寧
洪美玟
江慶裕
魏辰光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0年度金重訴字第14號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江俊彥
法 官 許芳瑜
法 官 林彥成
書記官 郝彥儒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