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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易字第 80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妨害自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易字第801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蘇廷綱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1248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蘇廷綱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蘇廷綱、陳姿樺為鄰居,依序住○○市○○區○○○路0段000巷00號4樓、3樓(下依序稱本案4樓、3樓房屋),因噪音問題素有糾紛。蘇廷綱於民國112年2月19日9時20分許,在本案4樓房屋聽聞噪音,因認係本案3樓房屋發出,至本案3樓房屋前與陳姿樺理論,雙方發生爭執,蘇廷綱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對陳姿樺恫以「這聲音已經搞了1年多,你就是都不處理,你再這樣我就把你殺掉等著來收屍吧」等詞(下稱本案言論),以此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陳姿樺,使陳姿樺聽聞後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
二、案經陳姿樺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報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程序部分           
一、證人告訴人陳姿樺、證人即告訴人之女陳○○(95年生,年籍姓名詳卷)於偵查中向檢察官依法具結所為證述部分,並無違法取供之情形,查無「顯有不可信之情況」,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規定,自得採為證據。被告蘇廷綱爭執此部分偵查中具結證述之證據能力(本院卷第36、151頁),未釋明有何顯不可信之情況,自非可取。
二、本判決下列所引用其他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檢察官、被告均同意有證據能力(本院卷第36、151至152頁),且言詞辯論終結前並未聲明異議,本院審酌上開傳聞證據製作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認以之作為證據要屬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認有證據能力。
三、本案認定事實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無證據證明係公務員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檢察官、被告復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表示異議,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規定反面解釋,均具證據能力。
四、至本院未引用作為認定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據部分,不予贅述有關證據能力之判斷,併此敘明。
貳、認定犯罪事實之理由與依據
一、訊據被告矢口否認有何恐嚇犯行,辯稱:案發當天我因噪音問題下去本案3樓房屋,我父母蘇進福、陳麗紅也在場。告訴人之女陳○○應門後,立即找告訴人來,告訴人一看到我們就很激動,轉頭叫陳○○報警,我們聽到報警,就回家等待警方到場,並無起訴書所載恐嚇犯行云云。
二、經查,被告、告訴人為鄰居,依序居住本案4樓、3樓房屋,因噪音問題素有糾紛。被告於112年2月19日9時20分許,在本案4樓房屋內聽聞噪音,因認係本案3樓房屋發出,至本案3樓房屋前與告訴人理論等情,經證人即告訴人、蘇進福、陳○○於偵查、本院審理中證述明確(偵字卷第51至54、83至85頁、本院卷第67至92、139至149頁),且為被告所是認(本院卷第37頁),此部分基礎事實,首認定。
三、有關被告是否以本案言論恐嚇告訴人,卷查:
 ㈠證人即告訴人於偵查、本院審理中證稱:先前疫情期間,被告認為我們發出噪音,會在樓上砸重物,我有向被告父母解釋真的不是我們。案發當日9點多,被告聽到門窗開關聲,跟他父母到本案3樓房屋前反映我們剛剛發出聲音,我女兒應門,我女兒看到被告,趕快叫我起來,被告詢問我方才是否有開窗聲響,我說我們沒有,剛剛還在睡覺,被告不相信,覺得我說謊,開始情緒激動,因先前就有這個問題,被告覺得我是否又不承認,對我說這聲音已經搞了1年多,你就是都不處理,你再這樣我就把你殺掉等著來收屍吧等語。當時我在門口,聽到後就叫我女兒趕快報警,未再與被告對話,也沒有再與他父母對話,當時覺得很害怕,我感到生命身體、出入安全都受到威脅。我女兒打110,我就關門退回去找警察。先前都是被告父母來,被告沒有下來,這次是被告自己來,且直接到了家門口。被告講本案言論時,我貼著門口,我女兒在我後面,有聽到本案言論,被告應該不會看到我女兒,本案言論是對我講等語(偵字卷第51至54頁、本院卷第67至82頁)。
 ㈡證人陳○○於偵查、本院審理中證稱:當日我比母親早起,準備出門,母親還在睡覺。突然被告來到我家門前,我去應門,發現被告神情很憤怒,因我家之前與被告有些衝突,不知被告要做什麼,我就先關上門,把母親叫醒,我母親就過去跟他講話,我在旁聽都沒說話。被告覺得我們在開關窗戶之類的,覺得吵到他,質問母親有無開窗,母親說沒有,被告就生氣,說一直不承認,就開始有威脅性的話語,就說要殺掉,等著要收屍吧之類的話,也就是本案言論,聲音很生氣、很激動。我母親聽到非常害怕,沒有回應,當時被告之父母都在被告旁邊,照理說應該有聽到。母親第一時間要我去報警,我用手機報警,我打電話時有點慌張,所以一開始不知道說什麼,後來就直接把手機給母親,報警過程被告已離開。被告講本案言論之對象是我母親,在他面前只有我母親,我站在門的死角,被告看不到我,我也沒看到被告等語(偵字卷第51至54頁、本院卷第139至149頁)。
 ㈢互核前開證人即告訴人、陳○○之證詞,其等有關被告前往本案3樓房屋前理論噪音問題,以本案言論恐嚇告訴人等節,所言均無不合。而證人即告訴人、陳○○於偵查、本院審理中之證述內容,均甚為具體,就本案事件始末及經過,前後所述大致相符,主要情節與事件歷程亦無齟齬,未見任何抽象或誇大情節,若非證人即告訴人、陳○○親身經歷且記憶深刻之事,應難憑空杜撰並為如此詳盡之證述,足認證人即告訴人、陳○○前開證詞,均具相當之憑信性。況且,證人即告訴人、陳○○於偵查、本院審理中,均經以證人具結程序擔保所述屬實,告訴人與被告雖因噪音問題有所糾紛不快,惟衡情證人即告訴人、陳○○實無刻意捏造前開情節,誣陷被告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法定刑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9,000元以下罰金),使己身涉有誣告(告訴人部分)或偽證等較重刑責(法定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風險之必要堪認證人即告訴人、陳○○前開證詞,應屬信實,被告確曾以本案言論恐嚇告訴人。
 ㈣參之告訴人遭被告恐嚇後,囑附陳○○持手機於同日9時23分許致電110報警,告訴人並向值班員警表明「樓上鄰居下來恐嚇我們」、「他下來跟我們理論,然後威脅我們」、「他剛剛下來恐嚇我們,說要給我們,呃,殺我們」等詞,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受理110報案紀錄單、報案錄音勘驗筆錄可憑(本院卷第109頁,完整勘驗內容參附表一所載)。而依本院勘驗到場員警之密錄器檔案結果(完整勘驗內容參附表二所載),於員警即時趕抵現場後,被告情緒高漲、意甚激憤。又員警因調查被告有無恐嚇情事,要求與在場之蘇進福單獨交談時,被告竟制止稱「我跟你講你們這樣處理只會越來越糟糕哦」,蘇進福則表示「沒有沒有沒有,不是啦,『我不會講什麼東西啦』」,嗣被告向員警描述「我們剛剛三個(即被告、蘇進福、陳麗紅)跑下去在他門口,他(即告訴人)就直接轉身跟他女兒(即陳○○)說報警報警,那什麼意思,那就沒有要處理啊,那請你們幹嘛」之際,蘇進福猶向被告表示「他是怕你啊」、「不是,因為你講的時候……(遭被告打斷)」等語(參附表二編號四部分),足認被告案發時確有令告訴人畏懼之言詞,證人即告訴人前開證述,與當時現場情勢及被告之客觀舉動一致,確屬實情。
 ㈤尤以,經員警到場後詢問被告「啊你剛剛有沒有跟他說……要殺他,你們有沒有恐嚇他之類的?」,被告僅表示「我沒有聽見,我沒有印象」,員警追問「你有沒有說啦?」,被告再表示「我沒有印象,我就跟你說我沒有印象啦,他有錄到他就拿去佐證嘛,他去告嘛好不好,他直接去啊,那那要講什麼,請你們來到底要幹嘛,有什麼用」(參附表二編號三部分)。衡諸被告維護自身權益甚為殷切,果若其確未以本案言論出言恐嚇,遭告訴人無端誣陷,豈可能隱忍不發,僅一再以「我沒有聽見」、「我沒有印象」等詞推諉,未加否認、澄清?益徵證人即告訴人前開證述,核屬事實,信而有徵。況且,員警到場後,告訴人表明提告之意,經員警詢以有無相關證據,告訴人除表明陳○○聽聞本案言論外,亦表明「他(被告)剛剛來講說要殺了我什麼的,他爸爸媽媽都有聽到」、「他(被告)父母也有聽到」(參附表二編號二部分),若告訴人有意誣陷被告恐嚇,何需向員警表明得向誼屬被告至親之被告父母求證?又何需無端牽扯未成年子女陳○○陷於偽證罪責之風險?益證證人即告訴人之前開指證,並無不實。以案發前之背景事實、案發後被告之反應、本案事件發展歷程等客觀狀況以察,堪認被告確因噪音問題,前往本案3樓房屋與告訴人理論,情緒激憤之下,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以本案言論恐嚇告訴人,至甚明確。
 ㈥被告對告訴人表示「這聲音已經搞了1年多,你就是都不處理,你再這樣我就把你殺掉等著來收屍吧」之言詞(即本案言論),依社會一般觀念之普遍認知,係表明將加害告訴人之生命、身體之惡害通知,客觀上顯足使聽聞之告訴人承受精神壓力及安全威脅,心生畏怖,自屬對告訴人為恐嚇危害安全之行為,被告雖辯稱:告訴人未心生畏怖,不構成恐嚇行為云云,並不可採。又依證人即告訴人、陳○○一致之證述(參上㈠、㈡所載),被告於本院審理中供稱:陳○○來應門後,我就都沒看到他,我對話對象是告訴人,不包括陳○○等語(本院卷第155至156頁),足徵被告發表本案言論即恐嚇之對象僅為告訴人,並不包括陳○○,併此指明
 ㈦證人蘇進福雖於本院審理中證稱:當天被告覺得本案3樓房屋有噪音,下去了解一下,陳○○來應門,探個頭就跑進去叫告訴人。告訴人出來後,不知為何就很激動,叫女兒報警,不確定原因為何,我們覺得莫名其妙,就轉頭回去了。在報警前,被告只有問告訴人你們家有無打掃,口氣很平和,完全沒有講出讓人害怕之言詞,也沒有任何恐嚇言論,員警到場後,我也沒有指責被告會讓人害怕云云(本院卷第83至92頁)。然證人蘇進福前開證述,與其前於偵查中證稱:現場被告與告訴人有爭吵,告訴人說沒有噪音,被告說你們都不承認。被告平常不會這樣,但在有噪音時,情緒會比較不穩定等語(偵字卷第84至85頁),已有不合。復與本院勘驗員警密錄器檔案結果,顯示證人蘇進福現場向被告陳稱「他是怕你啊」、「不是,因為你講的時候……(遭被告打斷)」齟齬(參上㈣說明),所證核與客觀事實不符,有附合、迴護被告之情形,憑信性明顯有疑,其證詞並不可採,自不得以證人蘇進福之前開證述,為有利被告之認定。相較之下,證人即告訴人指訴前後具體一致,尚無瑕疵可指,且有前開補強事證足資參佐,當認告訴人之指訴較屬可信。
 ㈧證人陳麗紅於偵查中證稱:我沒有印象當日有陪被告至本案3樓房屋前等語(偵字卷第84頁),與被告於偵查、本院準備程序、審理中供稱:當天我父母全程都有在現場等語矛盾齟齬(偵字卷第60頁、審易字卷第47頁、本院卷第153頁),復與被告案發後向到場處理員警表示「我們三個都到門口」、「我們三個都在門口啊,他拒絕溝通啊」、「我們三個在那邊,他就拒絕溝通」等詞相悖(參附表二編號三、四部分),且與前開證人即告訴人、陳○○之證述俱有不合,顯無足憑為有利被告之認定。至被告另辯稱:告訴人誣告本案,目的在使我不要對他家噪音做出反應。兩層門扇阻隔下,證人陳○○勢難聽聞我與告訴人對話內容,其係受告訴人之影響而為不實證述云云,僅屬個人臆測之詞,尚乏事證相佐,並不可取。
四、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所辯均不可採,其恐嚇危害安全之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參、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二、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僅因私忿,在告訴人住家前,以本案言論恐嚇告訴人,致告訴人心生畏懼而惶恐不安,侵害他人自由法益,所為實不足取;兼衡被告自述大學畢業、畢業後從事兼職工作、案發時無業、目前無收入來源,仰賴父母支助等生活狀況、智識程度(本院卷第157頁);並酌以其特殊身心狀況、家人罹病(詳偵字卷第84至85、91至121頁、本院卷第154至155頁)無犯罪前案紀錄之素行(參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造成法益侵害程度、於偵審中顯現之犯後態度;本案事件背景與衝突歷程、案件調解、和解狀況(審易字卷第41、46、57、62頁);告訴人於偵、審中所陳意見;檢察官、被告就量刑所為辯論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王文成提起公訴,檢察官廖彥鈞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劉庭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陳福華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本案110報案錄音勘驗筆錄(本院卷第121至122頁)
員  警:喂,110,您好。
告訴人女兒:抱歉要詢問一下。
員  警:是?
告訴人女兒:呃,我們這裡有人……
員  警:喂,發生什麼事了?
告訴人:喂。
員  警:喂,您好。
告訴人:隔壁鄰居,樓上鄰居下來恐嚇我們,你可不可以來協
        助我們,說我們發出噪音。
員  警:呃,樓上跟你們有發生糾紛是不是?
告訴人:不是糾紛,他下來跟我們理論,然後威脅我們,可不
        可以麻煩來處理,我們之前有報案過。
員  警:是,你地址給我好嗎?
告訴人:臺北市中正區。
員  警:是。
告訴人:○○○路1段。
員  警:○○○路1段。
告訴人:000巷。
員  警:000巷。
告訴人:00號0樓。
員  警:00號0樓,好,請員警過去喔,所以你們是住4樓就對
        了,他0樓……
告訴人:我們住3樓,他……我們住0樓,他們住0樓。
員  警:是,那我先請員警到0樓找你們好嗎?
告訴人:不要,你就直接去0樓吧,嗯哼。
員  警:所以他是說你們吵到……
告訴人:沒有沒有,他就是一直不斷地,我們已經糾紛很久了
    ,然後他剛剛下來恐嚇我們,說要給我們,呃,殺我們,就說我們在出什麼,反正你瞭解一下,他之前就是不斷地用重物砸我們嘛。
員  警:你說4樓這一戶剛剛下來恐嚇你們說要殺你們是不是?
告訴人:對,對。
員  警:好,派員警過去瞭解喔,謝謝……謝謝,再見。
(掛斷)
附表二:
到場處理員警之密錄器影像勘驗筆錄
(5個檔案,均接續播放,本院卷第122至136頁)
編號一:「2023_0219_094108_169.MOV」(長度5分00秒)
  1.播放開始,兩名員警步行至○○○路000巷00號,按門鈴後無人應答,而是直接開啟1樓大門,兩名員警進入建築後爬樓梯至0樓。
    員  警:啊你剛剛是按幾樓?
    員  警:00,0樓(敲門)。
  2.播放時間01:52起,告訴人前來開門,畫面中可見00號0樓為雙層大門,外層為可透視的玻璃門。
    告訴人:(手指上方,輕聲說)樓上。
    員  警:什麼事情?
    告訴人:就是他下來恐嚇我們,說我們那個什麼開開關關
          門的聲音,可是我們根本沒有,在睡覺,然後他就說要殺我們,叫我們收屍。
    (同時樓上有持續有疑似開關門的聲音)
    員  警:剛剛?男生還女生?
    告訴人:男生。
    員  警:是樓上也是這戶嗎?
    告訴人:(點頭)我們之前就有報警過好幾次了。
    員  警:啊你們……你說。
    告訴人:我們報警過很多次了,因為他之前是情緒不穩就
      會用重物砸我們的天花板嘛,恐嚇我們,然後這一次是,這一次是他下來,我們只要說我們沒有,就(收音問題聽不清楚),就說要殺我們,已經不止一次了。
    員  警:啊他們上面只有住他還是還有住其他人?
    告訴人:(點頭)
    員  警:是家庭嗎?
    告訴人:是家庭,爸爸媽媽都管不了他。
    員  警:幾歲啊,大概幾歲?
    告訴人:40歲。
    員  警:啊這邊是只有住你?
    告訴人:跟我女兒。
    員  警:只有住你和你女兒?
    告訴人:(點頭)
    員  警:啊他剛剛下來直接跟你這樣講?
    告訴人:對啊,這個門(指外層玻璃大門)沒有開,他只
          有先問說,先問說,我剛剛是不是有……
    員  警:敲門?
    告訴人:有開窗戶什麼的,可是我在睡覺啊,啊我女兒,
      他剛好要出門嘛,可能……就說他沒有,他就(收音問題聽不清楚),那只要我們一否認說沒有,那我也不確定那是什麼聲音,那因為他本來好像就對聲音比較敏感,然後我就說沒有,那然後他就說,你不要每次都說,都都都都都,都說沒有,你這樣子,我就是(收音問題聽不清楚)這樣子,就是,已經不止一次了,因為,因為,就是他動不動就說要殺人。
    員  警:啊你期望怎麼處理?
    告訴人:我之前給你報警啊,他說什麼他們,不知道,我
       看到我女兒出去也說,他他他,他可不可以出去
      ,我說沒關係,我們先報警,那他父母也(收音問題聽不清楚),因為我們這個是公寓,我要,他真的不止一次說要殺人了。
    員  警:啊你們其他住戶知道嗎?
    告訴人:我我我不知道他們知不知道,我不知道。
    員  警:你們這棟有主委嗎?
    告訴人:(搖頭)他說需要去就醫。
    員  警:啊你希望我們去跟他說,就是以後不要有這種事
          情,還是就是你有要提告嗎?
  3.播放結束。
編號二:「2023_0219_094609_170.MOV」(長度5分00秒)
  1.播放開始,接續前段影片。
    告訴人:(點頭)我想要提告。
    員  警:那你現在去派出所先做筆錄。
    告訴人:可是我(說話含糊聽不清楚),有提告,有那
          個,需要什麼?
    員  警:你這裡也沒有監視器啊,所以那就也是只能這樣
          提告而已。
    告訴人:你能不能去上去問他是不是弄清楚,有沒有這種
          事情,也許他會咆嘯,他就會,因為,會……
    員  警:沒有,他是只針對你,還是有其他住戶也這樣?
    告訴人:他針對我,因為剛好我們是樓上樓下。
    員  警:啊是只針對你,還是其他住戶也有這種情況嗎?
    告訴人:應該,應該沒有,他是針對我們。
    員  警:樓上,上下樓這樣。他是每次都是針對,因為你
          們發出噪音,然後他就不爽。
    告訴人:問題是我們沒有……
    員  警:我知道,啊你們沒有,但是他都會針對這些問題
          。
    告訴人:然後他可能發出就是……(做出砸東西的動作)
          ,因為他需要去醫院。
    員  警:所以你說樓上是誰,只有他……和他?
    告訴人:一家四口,爸爸、媽媽、他跟他弟弟,都成年了
          。
    員  警:啊他弟弟咧?
    告訴人:可能(收音問題聽不清楚)吧。
    員  警:啊弟弟是比較Ok的?
    告訴人:(點頭)對啊對啊,弟弟是健身教練,弟弟是正
          常人。
    員  警:啊弟弟不在喔?
    告訴人:我想可能應該不在吧。
    員  警:那你……
    告訴人:他需要住院。
    員  警:我先記你資料一下。那你要提告嗎?
    告訴人:我覺得,我覺得我很……
    員  警:你如果很害怕,你如果覺得剛剛當下你已經達到
          恐嚇的地步了,那你就提出告訴,嘿,你就提出
          告訴。身分證號碼給我。
    告訴人:Z000000000。
    員  警:叫什麼名字?
    告訴人:陳姿樺,那他剛剛來講說要殺了我什麼的,他爸
      爸媽媽都有聽到,他媽媽他爸爸在樓上也陪同他兒子一起下來,可是他們兩個沒說什麼。
    員  警:沒關係你現在有要提告就對了,你有這個意思就
          對了?
    告訴人:(點頭)我有意思。
    員  警:那你等下到派出所做筆錄,仁愛路派出所,仁愛
          路1段19號。
    告訴人:就是那個什麼什麼17那裡?
    員  警:嘿對對對,你現在過去。啊剛剛你聽到和誰聽
          到?你女兒有聽到嗎?
    告訴人:(點頭)
    員  警:那……
    告訴人:他父母也有聽到。
    員  警:到時候,好,沒關係,你就這樣說就好。你女兒
          有在?
    告訴人:他剛剛出去了,因為他本來就是要出門了。
    員  警:啊他哪時候回來?
    告訴人:他剛剛問我說,什麼時候,他可不可以出去,他
          晚上才回來。
    員  警:他出去。你女兒身分證字號。
    告訴人:Z000000000(詳卷)。
    員  警:叫什麼名字啊?
    告訴人:陳○○(詳卷)。之前還有,我也有聽到,他跟
          他父母說他要殺我們。
    員  警:好沒關係我們待會上去瞭解。
  2.播放時間03:20起,員警爬樓梯前往4樓,4樓梯間有鐵門隔開,員警按門鈴,被告及被告母親前來應門。
    員  警:欸,你好我們派出所。
    員  警:啊剛剛是怎樣?
    員  警:(手指被告)是先生嗎?
    被  告:(點頭)嘿。
    員  警:那你剛剛你是有下樓嗎?
    被告母:有啊,有啊。
    員  警:那剛剛是發生什麼事情?
    被  告:我都不知道他們在吵什麼,一年多前我也是這樣
          報案,然後也都沒有用。
    (被告父親從屋內走到門口)
    員  警:所以……剛才就是,可能樓下……
    被  告:(做出打電話的手勢)沒有,他家就是整天出了
      聲音,你跟他詢問什麼,他就跟你說沒有沒有沒有沒有,就是這樣,他就是用這樣來擺爛,對不對,那如果他……
    員  警:沒關係你先給爸爸講話。
    被  告:你不是問我嗎?
    員  警:沒關係你先……
    被告父:我先跟警察先生講一下那個經過,就是我們也住
      蠻久了,但是他問題就出現在一年多以前,我兒子是,他對聲音蠻敏感的……
    被  告:爸,不是我對聲音蠻敏感,是那個聲音太過分了
          ,太誇張了好不好。
    被告父:那個時候一年多以前,大概那時候,他們家水,
          他在用水的時候,水管的聲音很大,喔,然後一
          年多……
    被告母:你不要講,讓他自己講。
  3.播放結束。
編號三:「2023_0219_095109_171.MOV」(長度5分00秒)
  1.播放開始,接續前段影片。
    被  告:反正呢,你投訴他家什麼事情,他都跟你說沒有
      ,你先跟他打電話,根本沒辦法,他都說沒有啊,然後也從來不會讓我們進去看,反正都是他的片面之詞啦,我以前報警過,也沒有用啊,是不是,請你們來幹嘛,沒有用嘛,我不是說你們沒有用,我是說請你們來對他們根本沒有用,改善不了啊,那今天他又在下面發出聲音,我們又要去瞭解,然後,欸,我們三個都到門口,他就說報警報警報警,什麼東西啊。
    員  警:啊你剛剛有沒有跟他說……要殺他,你們有沒有
          恐嚇他之類的?
    被  告:我沒有聽見,我沒有印象。
    員  警:你有沒有說啦?
    被  告:我沒有印象,我就跟你說我沒有印象啦,他有錄
      到他就拿去佐證嘛,他去告嘛好不好,他直接去啊,那那要講什麼,請你們來到底要幹嘛,有什麼用。
    員  警:那我們這邊留個資料好不好?
    被  告:不用留,我以前有報過案了,好不好,一年多前
          我也報過案了。
    員  警:沒有,這資料……
    被  告:我以前報過案就是兩三天……
    被告母:(手指員警)他們每次來……
    員  警:對啊我們每次,我也是第一次處理你們這個。
    被  告:沒關係那我不想給你們資料,因為資料全是你們
      去調那個,我的報案紀錄通通都有,我也去你們派出所做過筆錄,就在那邊嘛,Y17那邊,我也做過筆錄啊,那他應該也去做過啊。
    員  警:沒有,啊我們就再留一下啊。做個紀錄啦,他報
          案我們就要做個紀錄。
    被  告:他報案你們就做他的紀錄就好了,你上來該問我
          的我也告訴你了啊。
    員  警:你留給我們我們也會把它寫在上面。對啊,你講
          的說他一直說沒有,這我們也會幫你打上去啊。
    被告父:我想這個是互信的問題啦,但是我是想說建議
          說,請教他們……進去看一下。
    被  告:我該說的,之前都已經……
    員  警:有,我們剛才已經有跟他們說了。
    被  告:……去你們那邊做過筆錄了好不好,啊他家門我
      從來也沒有進去過,所以呢這個東西你要怎麼處理,我也不知道,好不好,那如果還有什麼東西需要舉證的話,他自己去報案,去跟法官講,走法律,那不要一直來找你們好不好,因為我也懶得打給你們,就這樣(拉動大門作勢要將門關上)。
    員  警:因為我,你這樣……
    被  告:我沒有想要跟你留什麼紀錄,因為我之前一年多
      前我該弄的都弄了,對不對,那我覺得沒什麼用啊,所以我不需要在留……
    員  警:沒有啊可是如果是……
    被  告:(手指另一位員警)不好意思我在跟他講話。
    員  警:沒有,你讓我講一下。
    被  告:我不想一直聽你講這些有的沒的,因為我跟你說
          過我本人都去過你們所嘛。
    員  警:不是,啊我們,我事後還是會通知你啊。
    員  警:就是他提告什麼我們還是要通知你。
    被  告:他提告如果要通知我的話,那隨時找得到人嘛,
          我人就在這啊,對不對。
    員  警:啊你不給我資料我要怎麼……
    被  告:那他如果直接走法律的話根本不需要我留資料告
          訴你我是誰,好不好?
    員  警:啊我要通知你來我們派出所啊。
    被  告:不是啊,那法院通知信就直接寄來就好了啊,在
          那講什麼。
    員  警:好沒關係所以你拒留就對了。
    被  告:是,拒留,掰掰(回頭走進屋內)。
    員  警:好,沒關係。
    被告父:你要不要下去看看啊。
    被  告:他也不會讓人家進去的啦,一年多前如果他有心
          要解決早就解決了。
    被告父:不是,你可以問一下屋主,現在這是互信的問
          題,是不是方便讓他進去看看,因為他剛才說他
          們家有噪音。
    員  警:他不可能讓他進去。
    被  告:沒關係啦,他怎麼說就怎麼說啦。
    員  警:你沒有權利,人家也沒有義務讓你進去啦。
    被  告:對啊,所以就這樣啦,就像我不想留資料我也可
          以不留啊。
    被告父:所以這是,這個結就是這樣,沒有互信。
    員  警:好好好,你不要講你不要講,我先跟你們講(手
          指被告父母)。
    被  告:你不用再說了,我剛剛就說了……
    員  警:沒有沒有,我沒有要跟你講,我沒有要跟你講了
          ……
    被  告:那你剛剛又一直看我。
    員  警:我沒有要跟你講喔,謝謝,謝謝。
    被  告:謝什麼謝,你趕快請離啦,不要再浪費公共資源
          了。
    被告父:好了好了。
    員  警:欸,我留你們家電話,我留爸爸電話,如果事後
          通知,可能會……
    員  警:因為如果他提告,我……
    被  告:拒留,拒留,如果他提告直接叫法院寄通知信來
      ,拒留,你下去跟他講,拒留,請他自己去蒐證,然後寄法院通知信來,好不好,這樣ok啦,不要一直麻煩你們。
    員  警:好好好,你要這樣處理就這樣處理。
    被  告:對啊,就是這樣處理。
    員  警:好,那我們事後一樣通知,到時候用寄的。
    被  告:像我也不會再打給你們,不用這樣。
    被告父:那你想不想去他們家看看。
    被  告:我不想,他……警察也不會進去啦,好不好。
    員  警:沒有啦爸爸,他就算想人家也不會讓你進去啦,
          人家也沒有義務讓你進去啦。
    被  告:警察他也不讓他進去啊。
    被告父:所以說這個就是互信的問題啊,因為……
    被  告:不需要,他連警察都不讓他進去啊。
    被告父:他講的他不相信,他講的他不相信(攤手)。
    員  警:啊沒辦法啊。
    被  告:那沒辦法就是這樣走法律,好不好,請他自己去
          蒐證。
    員  警:我說實在的啦,你們這個聲音的關係,其實很
          多,你們其他,哪裡都有啦,而且你們又是……
    被  告:對啊,所以他叫警……他叫你們來幹嘛,有什麼
          屁用嗎?
    員  警:就像你之前也報警一樣意思啊。
    被  告:對啊,所以我知道沒什麼屁用嘛,不要再浪費時
          間嘛。
    員  警:我們剛剛只是針對說……
    被  告:你們去做更重要的事情,不用一直在那邊弄,跟
          他們在那邊糾纏。
    員  警:沒有啦,我們剛剛只是針對說,你剛剛去下面。
          有沒有恐嚇的言論。有沒有恐嚇的事情。
    被告父:他是有聽到聲音,但是樓下說沒有啊。
    被  告:他們也……
    員  警:所以剛剛……
  2.播放結束。
編號四:「2023_0219_095610_172.MOV」(長度5分00秒)
  1.播放開始,接續前段影片。
    員  警:……剛剛他有下去嗎(手指被告)?
    被告父:有啊,但是……
    員  警:下去按了門鈴嘛?
    被  告:我們三個都在門口啊,他拒絕溝通啊。
    員  警:然後他就探門嘛。
    被  告:他一轉身就跟他女兒說,報警報警報警,什麼東
          西啊。
    員  警:所以我剛剛就講說,你們有恐嚇他,有嗎?
    被  告:沒有恐嚇。
    員  警:沒有嗎?
    被  告:那是你講的,那是你講,那是他講的,他要他自
          己去蒐證,走法律。
    員  警:嘿。
    被告父:沒有啦,他是在門口,他出來,你們家有沒有聲
          音,他說沒有……
    被  告:你不用再跟他講了,我們三個在那邊,他就拒絕
          溝通。
    被告父:我本來就是建議說,你們到場以後,他方便的話
          讓他進去看看他們家……
    被  告:沒關係他永遠都不方便,他永遠都否認,他永遠
          都不方便好不好。
    被告父:他沒有進去看過,所以就是互信嘛。
    被  告:今天為什麼會搞到這個地步,就是因為他的問
          題,不是我的問題,好嗎?
    員  警:好,好,我知道,我知道,ok,ok。
    被  告:我很早就報過案了。
    被告父:就是沒有互信嘛,啊也許他聽到的聲音可能不是
          他,也許啦我不知道啦。
    被  告:那是他說的啦,那不是一個客觀的東西。
    被告父:但是他覺得他是聽到是樓下的聲音。
    被  告:那不然是鬼嗎?
    被告父:那我就不知道啦,因為我也不是很清楚,因為
          ……
    員  警:那你們有聽到聲音嗎?
    被  告:沒關係,那我現在就……
    被告父:那是後面,啊我們在前面,我是沒聽到。
    員  警:哦,唉。
    被  告:對啊那就這樣啊。
    被告父:就是沒互信嘛。
    被  告:所以我也沒有再打過你們電話,是不是,我也沒
          有再……
    員  警:沒有啦,我們現在,我們今天來不是因為你們聲
      音的問題,是因為剛才說有恐嚇性的言論我們才
      會來。
    被  告:如果有恐嚇的話請他直接去你們的派出所備案,
          然後報警,然後直接去找法官寄法院的……
    員  警:有有有,我知道我知道。
    被  告:ok嗎?
    員  警:來沒關係啦。
    被  告:不用一直鬼打牆,重複這些沒有意義的事情,去
          做一些更有意義的事情好不好。
    員  警:好好好,我瞭我瞭。
    被  告:謝謝,謝謝,掰掰。
    員  警:好,好,不客氣,我們單獨講一下(手指被告父
          母)?
    被  告:不方便。
    被告父:沒有沒有,我跟他講一下(手指員警)。
    員  警:沒有沒有,爸爸可以吧,而且我也沒有要留你資
          料喔。
    被  告:不方便啊。
    員  警:沒有,我是跟你爸爸講耶。我不是跟你耶,爸爸
          耶。
    被  告:我跟你講你們這樣處理只會越來越糟糕哦。
    被告父:沒有沒有沒有,不是啦,我不會講什麼東西啦。
    員  警:對啊。
    被  告:不是,你可以不用講啊,你要跟他們講什麼。
    員  警:我想跟爸爸單獨說一下事情不行嗎?
    被告父:就是說看有沒有辦法……
    被  告:那我不想啊,你想那是你的事。
    員  警:我現在是跟爸爸,我不是跟你好不好。
    被  告:你不是跟我,但是欸,我人站在這邊我聽得見啊
      。
  員  警:嘿,可是我想單獨跟爸爸說一下事情啊,這基於我,欸,對啊。
    被  告:我覺得沒有必要啊。
    員  警:不好意思,我尊重你,你也尊重我好不好。
    被  告:我尊重你啊,所以我請你去處理別的事情會更好
          。
    員  警:那我跟爸爸,嘿啊,那媽媽?
    被告父:我是說不要把事情……
    被  告:那你叫他一起出來講,不要單方面地聽,各聽各
          的話。
    員  警:沒有,這件事就是這樣,但是我想要跟爸爸詢問
          一些事情,對啊。
    被  告:那我就不希望啊。
    被告父:我也希望,我不想要雙方面啦,雙方互相溝通,
          能夠有問題儘量講清楚。
    被  告:他如果能溝通,今天會搞到這樣嗎?
    被告父:那如果說就都避不見面的話,如果要走上法院的
          話,那問題只會僵在那裡。
    被  告:那我跟你說要走法律就直接走法律,不要在那邊
          雞雞歪歪了。
    被告父:我是覺得溝通,當然有風險啦,但是問題是說,
      比較能夠有機會解決啦,看你們看法怎樣,樓下看法怎樣,啊如果這樣的話,如果都不溝通,就這樣告來告去,永遠都……
    被  告:我們剛剛三個跑下去在他門口,他就直接轉身跟
      他女兒說報警報警,那什麼意思,那就沒有要處理啊,那請你們幹嘛。
    被告父:他是怕你啊。
    被  告:怕我有什麼用,我才討厭他,我才懶得理他好不
          好。
    被告父:不是,因為你講的時候……
    被  告:不是,誰想理他啊,拜託。
    被告父:好啦,你先不要講那麼多。
    被  告:你不用在那邊幫他講話啦。
    被告父:我沒有幫他講話啦,我只是說鄰居不要這樣。
    被  告:ok,你不用在這邊講這些沒有意義的東西,警察
          也不想聽,好不好。
    被告父:看能不能溝通啦,最好是能溝通,因為那個心結
          在那邊,沒有解,原因在那裡,沒有互信。
    被  告:信他個鬼啊,以前弄了一年多了,報警之後,然
          後他才說他的熱水器有問題,那這種人還需要跟
          他互信溝通。
    被告父:你如果在洗澡你不會聽到你們家熱水器有問題,
          這個我是……
    被  告:欸,他三更半夜在那邊洗澡,三四點在那邊洗
          澡……
編號五:「2023_0219_100109_173.MOV」(長度1分30秒)
  1.播放開始,接續前段影片。
    員  警:好啦好啦。
  2.播放時間00:05起,員警轉身下樓,被告父親跟在後方,走到三樓時可見告訴人在玻璃門內張望。
    被告母:爸爸不用下去。
    被  告:你上來了啦,你要在那邊幹嘛啦。
    員  警:沒有,我們……
    被告父:我講幾句話就好。
    員  警:嘿。
    被  告:你直接進來了啦,我跟你講,你現在是那個免疫
          力低下的人哦,不要靠那麼近,上來啦。
    員  警:來來來,好關門關門啦。
    被  告:(大聲)你上來。
    員  警:沒有啊。
    被  告:(大聲)上來啦。
    被告母:不要這樣大吼大叫。
    被告父:好好好,我回去啦,我回去。
    被  告:因為你這樣處理只會讓事情更糟。
    被告父:沒有啦我是希望能夠緩和。
    被告母:對啦,只要會讓事情更糟就是因為激起你的那個
          啦,你就是會更夯起來就對啦。
    被  告:對,所以你進來啦,進來了,你進來了好嗎,警
          察走,你進來好嗎。
    員  警:好啦,你上去上去。
    被  告:掰掰,Last Call,掰掰。你也進來。
    被告母:好啦我知道。
    被  告:Right Now。
  3.播放時間01:15起,被告母親舉手向員警示意後關上鐵門,員警則轉身下樓(此時告訴人仍在三樓玻璃門內張望)。
    員  警:這個,這個要強制送醫了,這個。
  4.播放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