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附民字第387號
113年度附民字第2018號
原 告 王鑫華
被 告 仟賀建設實業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被 告 廖宗蔚
莊旺翰
陳柏佑
黃子熙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090號、113年度訴字第1301號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至原告對
刑事案件共同被告胡語喆、陳立航所提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茲因胡語喆、陳立航上開刑事案件為本院發布
通緝,應待其到案另行審理,
附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5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唐玥
法 官 張家訓
法 官 邱于真
書記官 陳韶穎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