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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0 年度重勞訴字第 1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02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紅利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勞訴字第10號 原   告 鄭鈞陶 訴訟代理人 鄭洋一律師 複代理人  呂雅莘律師 複代理人  凃莉雲律師 被   告 千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江波 被   告 弘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桂菱 上2 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陳誌泓律師       吳佾宸律師       黃帥升律師 複代 理 人 魏潮宗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紅利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 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1 年3 月29日 下午2 時,在臺北簡易庭第6 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2   日          勞工法庭  法 官 林芳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2   日                 書記官 楊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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