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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 年度除字第 188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1882號 聲 請 人 技鑫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奕乾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108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10月9日屆滿,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杰正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0 日 書記官 王怡屏 ┌─────────────────────────────────────────────────────────────────┐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1882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支 票 號 碼 │申報權利期間 │ ├──┼─────────┼────────┼─────────┼───────────┼────────┼────────────┤ │002 │中國至紡成衣有限公│兆豐國際商業銀行│60,400元 │101年5月31日 │AS0000000 │3個月 │ │ │司 張瑞敏 │中山分行 │ │ │ │ │ ├──┼─────────┼────────┼─────────┼───────────┼────────┼────────────┤ │003 │緯舜國際股份有限公│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25,800元 │101年6月30日 │CI0000000 │4個月 │ │ │司 │建北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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