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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 年度除字第 2073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2073號 聲 請 人 肯特辦公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柔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137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11月13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林春鈴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芯瑜 ┌─────────────────────────────────────────────┐ │附表: │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支票號碼 │ ├──┼─────────┼─────────┼──────┼─────────┼─────┤ │001 │艾區博有限公司 林│富邦商業銀行松山分│85年9月15日 │38,588元 │BU0000000 │ │ │節瑞 │行 │ │ │ │ ├──┼─────────┼─────────┼──────┼─────────┼─────┤ │002 │艾區博有限公司 林│富邦商業銀行松山分│85年9月15日 │1,082元 │BU0000000 │ │ │節瑞 │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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