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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 年度除字第 62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626號 聲 請 人 普萊斯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文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 年度司催字第295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 年2 月16日屆滿,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靜茹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鄭雅雲 ┌──────────────────────────────────────────────┐ │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626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票號碼 │ ├──┼─────────┼─────────┼───────┼─────────┼─────┤ │001 │漢英國際事業有限公│華南商業銀行東台北│100年10月15日 │7,800元 │GD0000000 │ │ │司 駱展龍 │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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