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 年度司字第 15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選派檢查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字第157號 聲 請 人 胡寶莉 代 理 人 謝進益律師       林京鴻律師 相 對 人 雙印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文耀 代 理 人 蔡依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選派檢查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選派沈柏廷會計師為雙印食品有限公司檢查人,檢查雙印食品有 限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六月起之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繼續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之股東,得聲 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公司法 第245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依同法第110條第3項,於 有限公司準用之。依上開規定及立法理由,聲請人除具備繼 續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之股東之要件外, 別無其他資格之限制(最高法院89年度台抗字第660號、86 年度台抗字第108 號裁定要旨參照)。申言之,有限公司之 股東為行使公司法所賦予之股東權,時有必要直接檢查公司 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因而上開公司法之規定賦予股東對 公司業務及財產狀況之檢查權。又為防止少數股東濫用此一 權利,公司法已嚴格其行使要件,即股東需持股達已發行總 股份數量3%以上,且必須向法院聲請選派檢查人,檢查內容 並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為限,是在立法政策上,已就 行使檢查權對公司經營所造成之影響,與少數股東權益之保 障間,加以斟酌、衡量。故符合上述要件之少數股東,如無 濫用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權利,致影響公司正常營運情事, 即已符合選派檢查人之要件,公司即有容忍檢查之義務,法 院自應准許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係於民國89年10月20日設立,資 本總額為新台幣(下同)50萬元,聲請人(原名胡妃芳)為 相對人之股東,出資20萬元,佔相對人公司資本總額40% , 且自89年持有至今;聲請人雖為出資最多之股東,但未參與 相對人公司營運,雖曾多次要求相對人法定代理人蔡文耀提 供公司之業務帳目及財產狀況,均遭拒絕,因相對人內部之 財產狀況僅掌控於蔡文耀之手,其餘股東無法得知,依公 司法第110 條、第245條第1項規定聲請選派檢查人,檢查相 對人自98年6月今之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等語。 三、本院依訟事件法第172條第2項之規定通知相對人表示意見 ,相對人到庭陳稱:聲請人如需瞭解公司狀況,可隨時提出 要求,對於聲請人所述出資狀況及其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均 無意見。 四、經查: ㈠相對人登記之資本總額為50萬元,聲請人於相對人設立時即 出資20萬,為繼續1 年以上持有相對人股份總數3%以上股東 之事實,有聲請人提出之相對人公司設立登記表、變更登記 表、章程等附卷足憑,並為相對人所不爭執,信為真實。 依上開規定,聲請人已符合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之要件。又 檢查人之選派,僅係公司帳目、財產之稽核,公司如依法定 程序建立健全之財務制度,通常情形本不致因檢查人之稽核 而受影響,依前揭規定及說明,聲請人為本件聲請,難認有 何權利濫用情事。 ㈡相對人固主張聲請人如需瞭解公司狀況,得隨時提出要求。 公司法第109 條不執行業務股東得準用第48條規定,隨時 向執行業務股東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 冊之監察權規定,與有限公司之少數股東得依公司法第110 條規定,準用同法第245 條規定,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 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兩者檢查主體、檢查範圍、檢 查程序並不相同。且後者並未限制檢查之範圍,檢查人應行 檢查之事項涉及專業,應由檢查人依實際檢查情形之必要性 ,本諸專業之確信,在法院之監督下,自行裁量為之,亦不 受相對人陳報之業務及財務檢查項目所拘束。是聲請人聲請 選派檢查人,自無不合。 ㈢本院依職權函請臺北市會計師公會推薦當之會計師供本院 遴選為相對人檢查人,經該會依會員輪辦案件辦法及會員輪 辦案件名冊順序推薦沈柏廷會計師為相對人公司之檢查人, 有該會102年7 月16日北市會字第0000000號函可稽,本院審 酌沈柏廷會計師現為執業會計師,其對於公司業務、帳目及 盈虧情況,應具有相關之專業智識以處理本件事務,爰選任 沈柏廷會計師擔任相對人公司之檢查人。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175條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3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蒨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謝淑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