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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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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度除字第 106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7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065號 聲 請 人 互興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家福 代 理 人 陳銘裕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235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4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薛中興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9 日 書記官 潘惠梅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065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本 票 號 碼 │備考│ ├──┼─────────┼─────────┼───────────┼─────────┼────────┼──┤ │001 │天聲工業股份有限公│彰化商業銀行松江分│102年10月21日 │59,598元 │AS0000000 │ │ │ │司 張水圳 │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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