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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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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度除字第 15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21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56號 聲 請 人 聖泰貨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緞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前經本院102年度司催字第1880號公示催告 在案,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103年1月17日屆滿, 尚無人申報權利各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宗 核閱屬實。聲請人雖於期間未滿前即行聲請,惟依民事訴訟 法第545條第1項但書規定,其聲請亦有效力,故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琪媛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康翠真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56號 │ ├──┬────────┬──────┬──────┬─────────┬────┤ │編號│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支票號碼│ ├──┼────────┼──────┼──────┼─────────┼────┤ │001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國泰世華商業│102年3月29日│18,624元 │0000000 │ │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建國分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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