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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度除字第 180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806號 聲 請 人 林明德 代 理 人 張綉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128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 年10月27日屆滿(期間末 日原為103 年10月26日,是日為週日假日,依法應以休息日 之次日即103 年10月27日代之),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紀文惠 法 官 林玉蕙 法 官 梁夢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 書記官 蔡梅蓮 ┌─────────────────────────────────────────────┐ │附表: 103 年度除字第1806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三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0-NI-000033 │1 │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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