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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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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度除字第 86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5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866號 聲 請 人 蕭景文 代 理 人 楊迪鈞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前經本院103年度司催字第41號公示催告在 案,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103年4月22日屆滿,尚 無人申報權利,而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各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宗 核閱屬實,故其聲請,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3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琪媛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30 日 書記官 蔡明潔 ┌─────────────────────────────────────────────┐ │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866號 │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康莊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1 │1 │15600 │ │ ├──┼───────────────┼─────────────┼───┼────┼───┤ │0002│康莊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8 │1 │600 │ │ ├──┼───────────────┼─────────────┼───┼────┼───┤ │0003│康莊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9 │1 │600 │ │ ├──┼───────────────┼─────────────┼───┼────┼───┤ │0004│康莊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15 │1 │4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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