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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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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司促字第 370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370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萬事達國際聯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成發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翔久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 ,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 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 5 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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