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808號
原 告 楊雅瑩
訴訟
代理人 蕭琪男
律師
複 代理 人 朱政勳律師
被 告 泰和
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國添
訴訟代理人 鄭森元
上列
當事人間
損害賠償事件,業經
辯論終結,茲查
本件尚有續行
審理之必要,
爰命
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欣苑
以上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黃巧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