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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訴字第 80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808號 原   告 楊雅瑩 訴訟代理人 蕭琪男律師 複 代理 人 朱政勳律師 被   告 泰和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國添 訴訟代理人 鄭森元 上列當事人損害賠償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 審理之必要,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欣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黃巧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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