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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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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除字第 1903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903號 聲 請 人 梅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郁玲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2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1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汪曉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楊婷雅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903號│ ├──┬────┬──────┬──────┬─────────┬─────┤ │編號│發票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支票號碼 │ ├──┼────┼──────┼──────┼─────────┼─────┤ │001 │南岩半導│台北富邦商業│104年8月7日 │17,850元 │BD0000000 │ │ │體股份有│銀行營業部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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