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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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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5 年度除字第 150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1501號 聲 請 人 張絢 代 理 人 高秀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78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9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欣苑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黃巧吟 ┌───────────────────────────────┐ │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1501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種類│張數│股數 │ ├──┼──────────┼───────┼──┼──┼───┤ │0001│台全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6-NE-0000000 │萬股│1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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