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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消字第 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消字第6號 原   告 黃進平       黃國強       黃國雄       黃為杰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簡長輝律師 被   告 日華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立疆 訴訟代理人 呂秋𧽚律師 複 代理 人 莊宇翔律師       張子特律師 被   告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鎮球 訴訟代理人 張家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2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林柔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2 日 書記官 王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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