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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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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7 年度除字第 299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99號 聲 請 人 朱薏樺 代 理人 兼 送達代收人 何懷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581號公示催告。 二、按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 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 息日之次日代之,民法第122 條定有明文。本件所定申報權 利期間之末日為民國107 年2 月15日,因為連續假日而順延 於107 年2 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晏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周芳安 ┌───────────────────────────┐ │附表: 107年度除字第299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連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0002│連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0003│連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ND0000000-0 │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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