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和解成立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179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798號
原告即
反訴
被告
岩倉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林家豪
反訴被告
何建業
共同
訴訟代理人
謝尚修
律師
共同複代理人 吳建寰律師
被告即反訴
原告 晶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慈妤
訴訟代理人 林伯川律師
上列
當事人
間請求
損害賠償
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
應再開
言詞辯論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1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志強
以上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沈世儒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