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除字第 1453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453號 聲 請 人 威承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 遷 代 理 人 蔡佳麗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80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11月14日屆滿,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陳威帆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黃瑋婷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453號│ ├──┬────┬────┬──────┬─────┬─────┤ │編號│ 發票人 │ 付款人 │ 發票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 ├──┼────┼────┼──────┼─────┼─────┤ │ 001│資耀企業│兆豐國際│ 108年6月6日│ 761,108元│ CB0000000│ │ │有限公司│商業銀行│ │ │ │ │ │ 負責人│台北復興│ │ │ │ │ │:張耀浚│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