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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除字第 26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260號 聲 請 人 長瑞佳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明德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135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1 月25日屆滿,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鍾淑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5 日 書記官 石勝尹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260號│ ├──┬────┬────┬──────┬─────┬─────┤ │編號│發票人 │付款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 ├──┼────┼────┼──────┼─────┼─────┤ │001 │吉諾工業│臺灣中小│107年9月30日│274,352元 │AF0000000 │ │ │有限公司│企業銀行│ │ │ │ │ │ │建國分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