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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度除字第 79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791號 聲 請 人 凡音文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雨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2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6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姚水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吳華瑋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791號 │ ├──┬────┬────┬──────┬─────┬─────┤ │編號│ 發票人 │ 付款人 │ 發票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 ├──┼────┼────┼──────┼─────┼─────┤ │ 1 │環球七福│國泰世華│107年8月31日│71,243元 │TM0000000 │ │ │廣告有限│商業銀行│ │ │ │ │ │公司 │松江分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