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促字第 43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438號 聲 請 人 寬溢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光華 上列聲請人相對人啟赫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 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查聲請狀請求標的數量金額合計新臺幣9,454,867元,與訴   訟標的及附表合計金額新臺幣11,377,207元不一致,請陳報   正確金額並具狀更正。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