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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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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消字第 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18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字第1號
原      告  魏欣怡 
訴訟代理人  楊偉奇律師
複  代理人  沈鴻君律師
被      告  飛力高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安德生 


法定代理人  布萊德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明益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許柏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18  日
                                    書記官  蔡庭復